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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021年北京供暖时间表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来源:网络

2020年-2021年北京供暖时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暂未公布具体的提前供暖时间,一般法定供暖是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2020年-2021年北京供暖时间表

2020-2021北京居民用户的采暖收费标准是什么?

城市集中供热大网供应的民用采暖价格为每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采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为两部制,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城市集中供热大网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折合每吉焦44.45元)。

2020-2021采暖价格有无调整?

到目前为止,采暖费价格没有调整。北京热力作为供热企业,无权对采暖费进行调整,价格调整由市政府统一调控。供热企业和用户都要执行市政府规定的价格。

2020-2021供热季有哪些方式缴纳供热费?

北京热力目前收取采暖费的方式有多种渠道:

(1)收费人员上门收费;

(2)北京热力收费网点收取热费;

(3)北京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家合作银行网点进行缴纳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