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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女兵应征报名开始时间:6月26日-8月5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 来源:网络

2019年女兵网上应征报名已于6月26日开始,截止时间为8月5日18时,有意者可登录相关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后,系统将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进行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生源地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女青年作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安排,8月上中旬进行初审初检,8月中下旬进行体检、政治考核及综合素质考评,9月上中旬审定新兵,9月底前办理手续及新兵起运。

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服役期间可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女兵应征报名基本身体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身高:女性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文化年龄要求: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应征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

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前述网站,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