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5月14日,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
1953年5月14日,全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1年春,周恩来、李富春、陈云主持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一1957),经过五次修改补充,于1955年7月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这个计划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计划提出要集中力量进行以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为中心的。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以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