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抗战胜利纪念日来历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2日 来源:网络

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了《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后苏联加入该公告)。8月15日12时,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向国民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与此同时,中美英苏四国政府磋商约定,于1945年8月15日早晨7时正(重庆时间),在四国首都重庆、华盛顿、伦敦、莫斯科,分别用华语、英语、俄语,向战场敌我双方海陆空军队,向世界各国,通过无线电广播,播发内容一致的公告:日本政府已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

9月3日抗战胜利纪念日来历

9月2日——日本签订投降书

日本宣布投降以后,各个方面都敦促日本应该在法律层面上完成受降仪式。日本政府在巨大压力之下,决定在9月2日签订投降书。

代表盟军接受日本投降的是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中国代表为当时国民政府的军令部部长徐永昌。这次日本受降的地点不在日本的领土上,而在它的领海日本东京湾附近,受降仪式在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时间定在9月2日早晨9点2分开始。参加受降仪式的日本政府代表是外相重光葵,日本军方代表是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

据记载,受降仪式上麦克阿瑟一共用了六支笔。第一、二支笔送给了他的战友,其他四支笔分别送给美国国家档案馆、西点军校、海军学院和他的夫人。日本向同盟国签订的投降书,其中一份现保存在美国国家档案馆。

9月3日的《新华日报》专门刊登了毛泽东同志的亲笔题词:“庆祝抗日胜利,中华民族解放万岁!”

9月3日——抗战胜利纪念日

抗战胜利后,1946年,当时国民政府曾规定9月3日这一天为纪念日。

1946年档案记载: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二月安徽省政府训令《转令规定三十四年九月三日为战事结束日期》中记载:“国民政府令规定,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月三日,盟国在东京受降之日为战事结束日期,转令知照,并饬属知照。”

1946年7月5日,国民党安徽省芜湖县执行委员会奉中央执委会的电文记载:“现抗战已获胜利,九月三日为敌人签订降书之日,应定为国定纪念,同时致祭忠烈及安抚遗属”。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规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

《通告》指出:

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这一决定是首次以立法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中国人民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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