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旨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国交通安全日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是2012年由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的,是我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多年来,在国家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明交通新风尚正在逐渐形成,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显著增强。今年的活动主题确定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就是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既要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又要了解安全隐患,掌握防护技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的顺口溜
(1)交通安全很重要,交通规则要记牢。从小习惯要养好,不在路上疯打闹。
(2)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行道往右靠。天桥地道横行道,横穿马路离不了。
(3)一慢二看三通过,莫与车辆去抢道。骑车更要守规则,不能心急闯红灯。
(4)乘车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队。手头不能伸窗外,扶紧把手莫忘记。
交通安全的小常识
1、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
3、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6、不突然猛拐、攀附车辆、双手离把;
7、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8、不乱停乱放;
9、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10、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不追车、抛物击车;
12、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13、不跨越、骑坐隔离设施;
14、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15、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转。
16、车闸不灵时不准上路行驶。
17、不准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等。
1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19、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20、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