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11日,中央军委致电各军区、各野战军:在第四野战军十四兵团机关的基础上,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现已宣布成立,原军委航空局着即取消。其人员及业务移交空军司令部。这一天,后来成为人民空军成立的纪念日。